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专科升入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学生的管理,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专升本学生原则上执行相应年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的专升本学生制订专门人才培养方案,与高职高专有效衔接。
二、专升本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毕业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填写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入本科阶段的学习以三、四年级的专业课教学为主。对一二年级未修读课程,公共课以自学为主,也可到对应课程上课班级旁听,专业课以自学和教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避免未修读课程的考试和期末考试课程时间上有冲突,未修读课程的考试安排在学期初的补考时间段。
四、专升本学生进校后,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告知学生培养方案完整开课计划,指导学生制定自己的课程补修计划,告知学生本专业一二年级相关课程课表,以便学生自主安排听课。同时,要求学生密切关注自己的学分完成情况及课程考试事宜。
五、鉴于专升本学生要在两年内修完本科四年学分的特殊性,以及少部分学生之前所读专业和目前专业存在较大差异等原因,专升本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较为繁杂。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指定专人指导并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考试等各项事宜,及时查缺补漏。同时,要提前做好部分专业课的辅导安排,每学期开学初或前一学期末制定好本学院专升本学生教师辅导课程计划,报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审批。教师辅导课时为该课程计划学时的1/5-1/3(视学生人数而定)。
六、其他未尽事宜,各二级学院应及时与教务与产教融合处沟通,协商解决。
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