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机构设置  信息公告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一站式”学生社区学业导师工作暂行管理条例
2023年09月19日 16:21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浏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一站式”学生社区作为重要育人阵地的作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拟在学生社区建立“社区学业导师工作站”,选聘一批优秀学生社区学业导师,下沉到学生社区开展相应的专业辅导工作,为学子打造“沉浸式”的育人空间,进一步推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一、学生社区学业导师选聘条件

1.选聘对象为具备较好专业能力的教职工,采用教职工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单位)推荐的方式选聘。学生社区学业导师由学院推荐,学生社区可以结合实际聘请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国企骨干、杰出校友、退役军人等优秀校外人员在社区担任校外学业导师。

2.社区学业导师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坚守立德树人初心,保持务实工作作风,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能保障一定的时间投入,为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学生社区导师工作职责

学生社区学业导师依托社区导师工作站开展工作,通过开展社区讲堂、主题沙龙、成长问诊、师生对话等主题活动,帮助学生答疑解惑,助力成长成才。

1.每学期开展至少1讲综合知识教育的“社区讲堂”,将育人元素融入社区讲堂,让不同学科知识在工作站内传播和讲授,拓宽学生视野、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2.每学期开展至少1期专业认知的“主题沙龙”,围绕专业介绍、学科前沿知识、学科发展走向等内容的介绍,帮助学生加强专业认知,激发学生的学科兴趣和发展潜力。

3.每学期开展至少1项近距离把脉的“成长问诊”,社区学业导师结合自身学术经历和职业人生,问诊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问题与困惑,为学生答疑解惑,并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4.每学期开展至少1场贴近生活的“师生对话”,通过深入学生活动、与学生共进晚餐、谈心谈话等活动形式,面对面与学生交流,深入了解学生成长中的实际问题,提供指导建议。

5.每学期开展一系列的生活技能指导,深入学生宿舍,帮助学生熟练掌握个人必须的生活技能,提升学生劳动意识。

6.校外学业导师定期在社区举办师生交流活动,分主题分类别指导学生的品行养成和职业生涯规划等。

三、管理与考核

1.由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学生工作处(部)成立学生社区学业导师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2.学生社区学业导师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原则上为1学年,原则上中途不得退出和调整。确有需要中途调整的,须本人向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后审批。

3.学生社区学业导师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由导师每学期期末前向工作小组提交工作日志。年度考核由个人工作总结、学生评价等部分组成,具体按年度考核通知执行。

4.教职工担任学业导师的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职级职称晋升、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四、工作保障与发展

1.学校将统一发放学生社区学业导师聘书。

2.根据个人考核情况,考核合格者,学校发放学生社区学业导师任职合格证明,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

3.担任社区学业导师工作任职期满且考核称职的,学校在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认定其符合“至少担任一年辅导员或班主任(班导师)等学生工作经历”的基本要求。

4.学生社区将为学生社区学业导师提供必要办公条件。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学生事务处(部)

2023628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联系方式:行政办公室:0773-3696101  实践办:0773-2537107  科研教改办:0773-2536791
教务考务办:0773-2673512  学籍办:0773-3698066  教学评估办:0773-2537107 

   文印室:0773-2537592    教学工作意见反馈 邮箱:ljxyjwc@sina.com
版权所有: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_8590am发现海洋之神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