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推进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教学要求,规范教学标准,完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制(修)订工作严格按照《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大纲制(修)订范围
2021-2024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列出的尚未制订或需要修订教学大纲的课程。
二、教学大纲制(修)订依据
(一)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按照统一大纲执行。
(三)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指导意见。
三、教学大纲制(修)订具体要求
(一)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应编制统一的课程教学大纲。
(三)对于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课时和考核方式等课程信息不同但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其教学大纲应另行编写。
(四)根据课程具体教学环节不同,编入理论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大纲。
1.纯理论课及课内实验实训学时≤17学时的课程,编制理论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2);
2.课内实验实训学时>17学时的课程,理论教学部分编制理论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2),实验实训部分编制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3);
3.单独设置的专业实验实训类课程,编制实验实训课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3)。
4.社会实践、认知见习、特色研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编制实践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4)
(五)所有使用“马工程”教材的课程,须按照“马工程”教材内容编制大纲,并明确指出使用教材为“马工程”教材。
(六)根据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漓院政教学【2020】86号)要求,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中务必体现课程育人导向,蕴含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七)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术语准确、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做到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强。
(八)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模板,如确因课程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模板的,应在涵盖大纲模板所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增设或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制(修)订程序
(一)启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启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检查各年级、各专业未制定或需修订大纲的课程,学院填写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目录清单(附件5)。
(二)学院审核。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校内外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人员组成专家组至少5人的评审小组,开展课程大纲评审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大纲材料上报教务处。
(三)学校备案。各学院将审核后的课程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备案。
五、时间安排
(一)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5月4日,各学院组织开展教学大纲的制(修)订有关工作;
(二)5月6日前各学院将已审核通过的教学大纲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5月6日前提交纸质版编写目录清单(附件5)至教务处(知善楼8202(2)室),电子版编写目录清单(附件5)、教学大纲(排好版)发送至邮箱:270204957@qq.com。
七、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按照先制订、后修订、先必修课后选修课排序。
(二)纸质版编写目录清单(附件5)、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说明(附件6)、每门课程教学大纲审核意见(附件7)(签名盖章版)、教学大纲由学院存档。学院根据需要自行印制教学大纲。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罗晴妍,联系电话:3699275。
附件:1.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2.理论教学大纲模板
3.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模板
4.实践课教学大纲模板
5.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目录清单
6.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说明
7.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
(附件另行下发)
教务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