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于2016年3月-4月开展了我院2015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5]103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各系(部门)初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复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我院2015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共计443项(含论文类252项、编著类21项、竞赛类138项、优秀毕业论文指导32项)予以奖励(见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5年教学成果汇总表》;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汇总表》),奖励金额总计51.3642万元。
本次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公示期为五天(6月20日—6月24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于2016年6月24日前邮件或直接送达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评建办公室2101室。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5年教学成果汇总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5年科研成果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