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研究时间
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共设三类,分别为校级A类、校级B类、校级C类,内容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二、项目申请条件
(一)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 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请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三)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科学研究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凡已承担校级科研项目而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请申请者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各系审查。各系要认真审查教师申报材料,择优推荐,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一式3份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质量监控办公室(2103室)。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aojiao@126.com。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规范,将不予接收。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白爱萍,电话:2537107。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