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师漓院政教学〔2013〕3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优秀教学团队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学院转型发展,决定对学院第一批优秀教学团队进行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
二、检查对象:法学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杨庆庆)、汉语言文学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杨远义)和英语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何玲)
三、验收要求
(一)请接受检查的专业负责人认真总结自2014年6月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果,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教学团队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由优秀教学团队所在系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在《中期检查表》上填写所在系检查意见。
(二)请各建设专业将《中期检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1份,A4双面打印)用档案袋装好,将《中期检查表》封面贴于档案袋正面,于10月21日前交至我处高教研究室(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aojiao@126.com。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专家对重点建设专业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评审。
联系人:白爱萍,电话:2537107。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教学团队中期检查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