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广西教育厅《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转发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桂教办〔2016〕559号),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2、3),请各系、各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学习宣传,专栏报道,在本系部开展学习、贯彻的情况进行报导。
请各系在11月28日前完成学习,并完成以下任务:
1.组织至少1次以上的系部集中学习讨论。
2.发布1篇学习新闻报导。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白爱萍,电话:2537107。
附件:
1.《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2.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转发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桂教办〔2016〕559号)
3.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术道德管理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师漓院政教学2013〔13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