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本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申请者要认真学习《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了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研究方向、申报范围、立项种类、资助额度、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评审方法,做好项目选题及论证工作。
三、项目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2月15日止,逾期不受理。具体时间安排:
2016年1月10日前,各系、部上报课题申请者名单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6年2月15日(正月初八)前,请申请者将《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42641706@qq.com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凡是形式问题多的项目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本次评审只收电子版材料,延期未收到电子版材料的将视为不申报。
2016年2月16—19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统一评审,确定推荐上报项目名单,并把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课题申请人,课题申请人修改后形成最终《申请书》及活页(《申请书》及活页各上交一式十一份,双胶80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确保墨迹清晰)。于2016年2月20日上交(具体上交的时间待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lygaojiao@126.com。课题申请人所有项目将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统一录入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
由于申报时间正值春节期间,请申报者合理安排时间,深入领会通知要求,努力提高选题针对性,力求申报材料做到规范,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白爱萍,电话:3698066;15907737306。
附件:1.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5年12月30日